当前位置:首页 > 党建工作 >

理论前沿|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
2022-05-17 来源:北京学习平台/京师学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在历史发展和时代进步大潮中,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了不懈奋斗,开辟了一条富有鲜明特色的中国道路,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团结奋斗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光辉历程的主旋律,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密码。要矢志不渝发扬团结奋斗的优良传统,坚定团结奋斗的顽强意志,不断凝聚起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
 
       团结奋斗是百年来党和人民鲜明生动的形象标识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面对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革命任务,维系党的团结统一,凝聚起人民群众磅礴的革命力量,显得尤为重要。这一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十分强调革命斗争过程中党和人民的团结与奋斗,毛泽东要求“用全力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巩固我们的党”,提出了“争取和团结群众”“以斗争求团结”“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等重要论断,为革命斗争提供了有力指导。在党的七大上,毛泽东进一步作出了“如果我们能够团结全国人民,努力奋斗,并给以适当的指导,我们就能够胜利”的重要结论。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勇往直前、浴血奋战,先后历经大革命、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等重要革命斗争,以强大的生命力和战斗力最终赢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推动中国实现了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社会到建立人民当家作主国家政权的历史性转变。
 
       新中国成立后,面对一穷二白的社会环境,党和人民团结统一、努力奋斗,以昂扬向上的姿态投入到国家建设中来。这一时期,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中国共产党主动完善执政体制和执政方式,初步形成了党领导国家工作的各项制度,党的纯洁、团结和纪律得到了维护。毛泽东作为新中国的主要缔造者,高度重视党和人民的团结奋斗,要求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增进人民团结。总的来看,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开启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崭新征程,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通过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党领导人民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党的执政根基不断稳固,社会主义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的东方,呈现欣欣向荣的气象。
 
      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党和人民团结奋斗历程的重要转折点,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领导全党重新确立了正确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号召全国人民团结一致向前看。“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被列为“实现四化的四个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总的来看,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围绕“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使人民摆脱贫困、尽快富裕起来”的重要奋斗目标,党和人民牢牢把握改革开放带来的宝贵机遇,着力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不断适应改革开放后日新月异的发展要求,努力营造起团结稳定、共同奋斗的良好政治局面,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进治国理政的实践历程中,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团结带领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开创了更加光明的前景。在此过程中,党和人民顺应时代潮流,高扬团结奋斗旗帜,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在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过程中积极占据主动地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为全党全国人民在新时代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党和人民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团结奋斗目标,吹响了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的号角。
 
       坚持团结奋斗具有深刻的内在逻辑

       团结奋斗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规定。共产主义革命是人类历史上最彻底的革命,马克思、恩格斯在推进共产主义革命、领导无产阶级斗争过程中,深刻认识到无产阶级只有由最彻底、最坚定的先进分子组成一个独立的政党,才能“把我们的一切力量拧成一股绳,并使这些力量集中在同一个攻击点上”。马克思、恩格斯要求塑造共产主义新人,把不同发展阶段水平的工人团结起来,积极推动无产阶级国际大联合,同传统所有制关系和传统观念进行最彻底的决裂。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旗帜、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发扬团结奋斗精神,创造了令人刮目相看的伟大奇迹。坚持团结奋斗,并不断把团结奋斗上升到新的战略高度,汇聚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就一定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团结奋斗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必然选择。自诞生以来,中国共产党与人民心心相印、同甘共苦、团结奋斗,形成了不可分割的血肉联系。在百年奋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深深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的历史就是一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历史,党的事业就是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的事业。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好为民解忧、为民造福的具体工作,就是为了不断巩固“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最大政治优势,确保党的工作部署的落实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期待相一致,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使党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向历史和人民交出更加优异的答卷。
 
       团结奋斗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在要求。近代中国,面对国家积贫积弱、百姓苦难深重的严峻现实,只有中国共产党最能代表和维护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毅然担当起救国救民的历史使命。和其他阶级或政党不同,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有纪律的,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武装的,采取自我批评方法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党”,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带着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不懈奋斗,通过带领人民团结奋斗,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团结奋斗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高度政治自觉和使命自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主动响应团结奋斗的伟大号召,在团结奋斗中不断书写强党兴国富民的伟大奇迹。
 
       把握实现团结奋斗的内在要求

       要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正确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和人民团结奋斗的光辉历程表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都离不开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核心力量。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伟大实践历程中建功立业,不是一个自发的过程,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使党能够在制定方针、执行策略、防范风险、应对挑战时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形成团结统一、步调一致的良好局面。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始终勇立时代潮头、不负人民重托、不辱历史使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始终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凸显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的预见性、主动性和精准性,推动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更加行稳致远。
 
       要做到与时俱进,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团结奋斗。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党和人民面临着不同的团结奋斗任务,中国共产党坚持从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发展前景来思考革命斗争、国家建设和人民福祉。党和人民在不同时期,依据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针对不同的形势、任务,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进行了具有不同特点的团结奋斗。这启发着我们要坚持与时俱进,以党和人民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围绕党的中心任务进行团结奋斗。进入新时代,党和人民面临的中心任务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继续前进。为此,要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事业发展规律,勇于回答时代课题,坚定正确的团结奋斗方向,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情,紧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主题,以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清醒不懈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要进行伟大斗争,在团结奋斗中攻坚克难。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新时代有着新机遇,也有着新斗争,当前正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交汇期,党和人民要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在这场伟大斗争中,党和国家所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挑战依旧存在,各领域面临着更加复杂的形势,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既一以贯之团结,又开拓创新奋斗,才能有效战胜前进道路上的风险挑战,赢得伟大斗争的胜利。实干才能兴党强国,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必须掌握伟大斗争的主动权,在投身伟大斗争中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在错综复杂的矛盾和斗争中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不断增强团结奋斗的勇气、底气和能力,夯实实现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和提升人民福祉的根基。
 
       在党和人民追求远大理想、担当伟大使命过程中,一切事业的发展、一切成功的取得,都离不开团结奋斗,团结奋斗构成了党和人民的显著特征和精神品格。面向未来,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必须把团结奋斗摆在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位置,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全国人民的智慧集中起来,并且把这种智慧表现为统一的意志和有纪律的行动,不断向着宏伟目标阔步前行。(作者分别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



协会动态 更多
关注我们
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
All rights reserved 2006-2022 © Ejcccse.com 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 版权所有 站内内容未经授权,禁止使用,法律顾问:北京安济律师事务所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电话:010-66094024 传真:010-66094049 ICP备案号: 京11010200495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10490号